1月28日下午,在G72泉南高速桂林往柳州方向桩号K1193+200M处,一辆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与中央道路护栏发生碰撞,事故现场一片狼藉。事后经高速交警调查发现,这是一起因“辅助驾驶”引发的单方事故。
当天下午3时30分,广西高速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赶到泉南高速事故路段,涉事车辆仍然停在路面上,其车头部位与中央隔离栏碰撞之后受损严重,四周散落着车身外壳及零部件碎片。
万幸的是,涉事车的驾驶员没有受伤。他说,自己驾驶的是一辆特斯拉新能源车,平时上高速习惯开启“辅助驾驶”模式。当天他驱车从桂林往柳州方向行驶,途中开启了“辅助驾驶”模式,因为有些大意,没有及时发现路面施工情况,从而导致事故发生。
查明事故原因后,民警对驾驶员过度依赖“辅助驾驶”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认定该车驾驶员因未能安全驾驶,应承担全部责任。